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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起,我院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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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日(7月1日)起,3800多个医疗服务项目开始统一实行新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我院临海院区、路桥院区、丽景门诊、吉利门诊、枫南门诊、地委门诊等均同步执行。同时,各病区还将与财务科联合开展住院病人预缴检查费用的差额计算、返还及清单明示工作。 虽然此次价格调整项目多、时间紧,但因事前准备充分、人员到位,运行第一天总体情形良好,临海院区门诊收费处并未出现让挂号人群等候过久的现象。 门诊收费人员一边按照新的统一项目名称将检查项目输入电脑计算金额,一边对患者做好相应的说明工作;财务科、核算中心、计算机中心等增派人员,帮忙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新老标准替换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较大的检验、影像检查等科室科主任在此提醒、核对收费过程;门诊办、服务中心组织人员答疑解惑,疏导等候人群;季一鸣副院长、周世娟书记也亲临现场指挥,应对突发事件……计算机中心办公场所是确保做好此次调整工作的“指挥部”,核算中心特地安排了两名人员前来,与电脑技术员共同解决来自全院的疑难问题。 在一站式服务台旁,工作人员迎来一对中年夫妇。他们准备来医院做一套全身体检后晚上赶回上海,但在缴费清单的打印过程中,“血常规检查项目”无法正常显示,两人非常着急,担心会因此而花费很多时间,影响体检项目的完成。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其作解释,同时前往收费窗口帮忙联系解决。几分钟后,夫妇俩拿着打印正确的清单表示:“虽然开始有差错,但你们的服务很及时,态度很好,是令人满意的。” 据悉,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精神要求所执行的,主要包括规范所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检验和检查收费、一次性卫生材料收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其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调整医药收入结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自6月下旬接到通知后,为使新旧标准顺利过渡,不影响病人就医,各科室组织科内学习和讨论有关文件,熟悉《医疗服务价格》新标准的说明及使用,并做好医嘱组套和收费组套的相关切换准备工作。6月30日,医院印制“告病友书”,在门诊、病房分发及张贴,并制作了新的收费标准公告牌,上墙公示。当晚,由季一鸣副院长带队的医务部、护理部、核算中心、医保办、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集中在计算机中心,进行新旧系统的切换工作:22点30分之前,本院各门诊部系统切换完成;23点36分,临海院区开始进行新的收费项目和价格的数据库导入与更新,并分头对几千种项目的名称、编码进行核对;24点,路桥院区开展系统切换工作;24点10分,系统切换工作全部完成。(傅喆/文 杨双齐 傅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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