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居民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600元/年,我就能把保障水平提高到和城镇职工一样的标准,基本实现统筹。”林枫宣称。
上述镇江市自2002年起开始建立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为统筹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林枫的“底气”还来自于健全的医疗费用管理。“衡量医保水平不能光看支出,而是要提高效率,以更少的钱得到更多的保障。”他说。
三年来,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已从10元提高到了80元,但相应的医保待遇并未翻番。林枫指出:“比医改投入总量更重要的是投入的方向和方式。”
医改之初,镇江实行的是定额结算办法和“总额控制”办法;现在则逐步确立了以“就诊人头”指标为核心,以“总额预算”为基础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镇江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李一平介绍,医保中心每年都会根据参保人数和工资基数测算出医保可用资金,提取4%的风险基金,以及6%的个人账户结余,剩下的90%即当年可用资金,据此编制二级明细预算。
医保结算中心制订了基金支付的一揽子指标,包括均次费用、人头人次比、门诊和住院工作量、药品比例等等。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就诊人头”。
按照镇江市的规定,不管到一家医院看几次病,同一个病人只计算一个人头,财政补助与医保支付按此标准给与,而不是单看就诊人次和开药数量。
“一句话:药开多了没用,反而有可能抬高成本”,李一平说,“医院只有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来吸引更多的病人。”
此外,如果同一个病人去了数家医院就诊,虽然每家医院都得到了一个“就诊人头”,但病人的就诊费用分散了,每家医院得到的补偿比例就减少了。
举例来说,如果某个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家社区卫生机构用药量超过自己全年药量的70%以上的,医保中心将按其核定的标准给予医院支付全额医疗服务费用,如果在同一家医院的用药量在50%至70%之间,将按年度费用的70%付费,若低于50%则不按慢性病病种标准付费。
此举意在让医院留住患者——患者在同一个医院持续就诊、用药,说明对这个医院满意。如果医保中心不全付费用,医院就要为病人买单,药用的越多亏得越大。显然,倒逼机制让医院通过优质服务留住患者,而不是乱开药。
实行了上述基金管理办法之后,镇江市医保基金总账扭亏为盈;全市医疗费用的增长从医改前的年均33.4%控制在12%左右,初步实现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的医改总目标。
林枫告诉本报记者,他不止一次向王保真率领的课题组建议,“一定要建立科学的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和合理使用考评标准”,其中“就诊人头”是一个很厉害的管控办法。
镇江经验“可推广性”
1995年,镇江和九江被选为全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成为全国医改的先锋。经过13年发展,镇江实现了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向“全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突破性进展。
谈到可资推广的镇江经验,一直工作在医疗战线、全程见证乃至参与设计了镇江医改道路的林枫一言以蔽之:“从机制入手。”
在上报给江苏省省长罗志军的调研材料中,林枫把镇江经验概括为决策、政策、投入、付费、服务、管理共六大机制,“镇江是一个中等城市,财力非常有限,如果不是精心的制度设计和坚持不懈地按规律办事,镇江医改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
林枫指出,完整的医疗保障包括筹资、付费、服务三个环节。筹资的目的有两个:统筹互济和科学分配;付费方式是医保部门代表参保者,向医疗服务机构团购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服务方面则是政府购买模式,着力解决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需求。
“镇江的经验其实非常好学”,林枫对记者表示,比如在医疗费用管理中,只要掌握“人头点数法”,就能够有效地控制费用增长,提高使用效率。总体而言,就在于按照规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坚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这一目标。
“罗志军省长在调研中表示,镇江的经验具有‘可推广性’。”林枫说。
在年初卫生部部长陈竺表态,希望镇江继续充当全国医改“领头羊”后,时任镇江常务副市长的江里程2月份即率队前去卫生部请缨。眼下医改方案出台在即,医院管理体制、药品流通体制等诸多医改课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试点和探索。镇江市一直没有放弃成为医改“全试点”的努力。
“在不断优化现有机制的基础上,我们对医改的下一步也充满期待。”林枫表示。